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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民生新规明起施行 四川子女护理老人每年最长15天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  10月除了有国庆外,还有一批新政即将实施: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5000元、四川子女护理老人每年最长15天假、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
一批民生新规明起施行 四川子女护理老人每年最长15天假

  10月除了有国庆外,还有一批新政即将实施: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5000元、四川子女护理老人每年最长15天假、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QS”标志……记者整理了部分即将在10月实施的新政供大家了解。

  四川:独生子女带薪护理时间每年最长15天 非独7天

  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并实行新税率。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QS”标志,代之以SC编码,一企一证,SC编码中每位号码包含对应信息,能够实现溯源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新修订):外卖需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不得收费。

  成都晚报记者 章玲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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