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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省政协十二届第三次常委会议:推进“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56
核心提示:  探索更为彻底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土地出让收益最大限度用于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陈婷)促进乡村振兴,土地、资金和人
聚焦省政协十二届第三次常委会议:推进“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

  探索更为彻底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土地出让收益最大限度用于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陈婷)促进乡村振兴,土地、资金和人是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其中,又以土地的政策动向最为牵动人心。在9月26日召开的省政协十二届第三次常委会议上,如何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使土地出让收益最大限度地用于乡村振兴,成为各省政协专委会、民主党派省委、市州政协和省政协常委们关注的热点。

  “当前,城乡土地要素配置不合理、交换不平等。”南充市政协调研发现,目前,城市建设、工业项目

  建设用地需大量征用农村土地,但土地净收益基本流入城市和工业发展,反哺农村的很少。有关资料显示,每年全国由农村向城市净流出的土地收益超过5万亿元。同时,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获得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5%以上用于城市建设,可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用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增量明显不足。

  解题的思路,不约而同指向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经营权不是完整产权,对投资者而言成本较高、不确定性大,投资风险比较大。”致公党四川省委员会认为,将农村土地资源转化为吸纳资本进入农业开发的有效资产,需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降低投资者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和质量提高,应积极探索更为彻底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要切实处理好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系。”南充市政协主席吴小可建议,全面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探索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让土地出让收益最大限度地用于乡村振兴。

  民革四川省委员会建议,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农民自愿有偿推出宅基地的推出途径和体制机制,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继续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探索以土地入股、流转等方式,为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商文旅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要注意依法保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省政协常委、致公党成都市委副主委、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吴孟强建议,积极探索有效的产权纠纷处置机制,管控好违约风险,使工商资本能够在农业经营开发中进退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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