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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第一案 四川省监察体制改革后追回首个职务犯罪嫌疑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9  浏览次数:28
核心提示: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陈静)7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纪委监委获悉,在四川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和持续
“追逃”第一案 四川省监察体制改革后追回首个职务犯罪嫌疑人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陈静)7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纪委监委获悉,在四川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和持续督导下,德阳市将出逃21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肖俊缉捕归案。

  肖俊,男,中国工商银行广汉市支行经济技术资金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原法人代表。1992年,肖俊利用职务之便与成都圣灯中药材经营部负责人李晓琴(已死亡)勾结,采取签订虚假转让协议的手段,套取公款3000余万元予以侵吞。1997年3月26日,德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肖俊立案侦查,同日,肖俊畏罪潜逃。

  肖俊出逃后,原立案单位一直没有放松追逃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开始后,省委追逃办实行挂牌督办,德阳市纪委监委成立追逃专班,综合运用各种调查侦查手段开展全方位线索调查,最终锁定肖俊藏匿地点,在河北保定公安机关配合下,成功将肖俊缉捕归案。

  肖俊是四川省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回的首个职务犯罪嫌疑人。“肖俊的成功追回,充分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释放出的体制机制优势,对其他外逃人员形成强大震慑,奉劝他们放弃幻想,及早投案自首。”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四川省追逃部门将坚决贯彻“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工作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追逃追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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